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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检查十三大注意
1、空腹检查:腹部超声检查应在上午空腹进行,包括肝脏、胆囊、胰腺、胆管、腹膜后、腹腔大血管等,检查前晚九点后禁食,十二点后禁饮水。
2、超声检查应安排在内镜(胃肠镜)、钡餐及胆道造影检查之前。由于胃肠气体干扰,即使空腹准备,下午也不宜做上腹部超声检查。急诊超声检查(如:外伤、怀疑胆道结石嵌顿等)不受上述条件制约。
3、留尿检查:膀胱、前列腺、精囊、输尿管结石、妇科及早孕超声检查(13周前,即怀孕3个月内)应憋尿后进行。患者应在检查前1~2小时,饮水500~1000毫升。
4、经直肠检查前列腺及精囊前应排便,适度憋尿。经阴道超声检查前应排空小便,宜经期后检查,以避免感染。
5、一般情况下,妊娠中晚期胎儿、肾脏、脾脏、眼、甲状腺、乳腺、四肢血管及成人心脏等器官检查时不需做特殊准备。
6、如无特殊情况(昏迷、严重外伤等),患者宜穿宽松服装就诊。颈部超声检查(包括甲状腺、颈部血管等)不要佩戴项链等饰物。
7、婴幼儿患者如不配合,可在临床医师指导下服用镇静药物后进行检查。
8、由于患者病情的不同,一些检查项目可能需要特殊准备,需要时,超声检查医师会提供具体的指导。
9、同位素及X光钡餐检查后须3天后方可B超检查。
10、如无特殊情况(昏迷、严重外伤等),患者宜穿宽松服装就诊。颈部超声检查(包括甲状腺、颈部血管等)不要佩戴项链等饰物。
11、婴幼儿患者如不配合,可在临床医师指导下服用镇静药物后进行检查。
12、一般情况下,妊娠中晚期胎儿、肾脏、脾脏、眼、甲状腺、乳腺、四肢血管及成人心脏等器官检查时不需做特殊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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