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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荣八耻”是非明
3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看望政协委员时发表的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在代表委员中引起强烈反响。
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总书记关于荣辱观的八个方面,概括精辟,寓意深刻。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抓住了当前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融为一体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
什么是荣辱观?荣辱观是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决定的。不同的荣辱观,是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荣辱观渗透在整个社会的生活之中,不仅影响着社会的风气,体现着社会的价值导向,标志着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有巨大的反作用。
胡锦涛同志关于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切合人们的思想实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必将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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