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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有关规定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4-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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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月修订)

  为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管理,规范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要求与答辩程序,依据《首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首医大校字〔2005〕170号)制定本规定。

  一、学位论文要求

  (一)硕士科学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要求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临床参考价值或应用前景。学位论文可以是结合临床的研究论文,也可以是病例分析加文献综述;学位论文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三)博士科学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

  (四)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可以是总结临床经验,或改进临床技术方法,也可以是临床和实验相结合的研究工作,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应用前景;学位论文表明申请人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独立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为学位申请者聘请相同或相关学科的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研究领域中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做出成绩的专家。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一个月由答辩委员会秘书送交论文评阅人。论文评阅人应当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答辩前,论文评阅人的姓名和评阅意见应对申请学位人员保密,并密封传递。

  只有评阅人评语均认为论文达到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学位申请人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聘请论文评阅人的具体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1.硕士研究生,需聘请2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评阅论文。

  2.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人员,需聘请3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评阅论文,其中至少有1位专家既不属于首都医科大学系统,也不属于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

  3.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人员,不进行论文评阅,只需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其进行论文答辩(其中1名推荐人应为学位申请人的导师)。

  (二)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1.博士研究生,需聘请5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教授、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评阅论文,其中至少有2位专家不属于首都医科大学系统。

  2.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需聘请5名在医学领域具有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应至少有3名专家既不属于首都医科大学系统,也不属于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

  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条件

  (一)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

  1.通过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修满学分;

  2.完成所要求的教学实践工作(限校本部研究生);

  3.完成学位论文评阅,且评阅人均认为学位论文达到申请硕士科学学位的水平;

  4.导师与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后均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通过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修满学分;

  2.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临床能力训练,临床能力考核成绩合格;

  3.完成学位论文评阅,且评阅人均认为学位论文达到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的水平;

  4.导师与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后均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人员

  1.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

  2.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与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目前仅有临床医学、生物学和公共管理学综合考试);

  3.近3年在首都医科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正式发表至少1篇原著论文。论文署名单位需带有“首都医科大学”字样;

  4.完成学位论文评阅,且评阅人均认为学位论文达到申请硕士科学学位的水平;

  5.通过研究生院组织的答辩资格审查。

  (四)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

  1.通过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修满学分;

  2.完成临床能力训练,临床能力考核成绩合格;

  3.两名专家推荐,认为申请人的临床与科研工作能力均达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水平;

  4.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与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目前仅有临床医学综合考试);

  5.通过研究生院组织的答辩资格审查。

  (五)申请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

  1.通过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修满学分;

  2.完成所要求的教学实践工作(限校本部研究生);

  3.完成学位论文评阅,且评阅人均认为学位论文达到申请博士科学学位的水平;

  4.导师与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后均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六)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通过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修满学分;

  2.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临床能力训练,临床能力考核成绩合格;

  3.完成学位论文评阅,且评阅人均认为学位论文达到申请博士专业学位的水平;

  4.导师与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后均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七)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

  1.通过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修满学分;

  2.近3年公开发表一篇被SCI收录的原著论文,影响因子不限。论文署名单位需带有“首都医科大学”字样;

  3.完成临床能力训练,临床能力考核成绩合格;

  4.两名专家推荐,认为申请人的临床与科研工作能力均达到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水平;

  5.完成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均认为学位论文达到申请博士专业学位的水平;

  6.通过在职申请医学博士学位全国外语统一考试;

  7.通过研究生院组织的答辩资格审查。

  四、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硕士科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3名硕士生指导教师与1名非首都医科大学系统专家(对于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至少有1名既非首都医科大学系统,也非学位申请人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校外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具有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至2名临床医学硕士生导师及1名非首都医科大学系统的专家(对于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至少有1名既非首都医科大学系统,也非学位申请人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校外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寄送学位论文、聘书、组织答辩及答辩接待等事宜均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办理,学位申请者不得参与。

  (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博士科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7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非首都医科大学系统的专家至少2名,博士生导师至少3名,学位论文评阅人应作为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校外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博士专业学位论文(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答辩委员会由7名具有临床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包括临床医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和非首都医科大学系统专家2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由校外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寄送学位论文、聘书、组织答辩及答辩接待等事宜均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办理,学位申请者不得参与。

  五、学位论文答辩前准备工作

  (一)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应做好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工作、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答辩资格初审工作与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成员聘请工作;

  (二)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事先应张贴海报,同时将答辩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上报校学位办公室(电子信箱:xuewei@ccmu.edu.cn);

  (三)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准备好答辩所需材料,包括学位论文评语、表决票、学位申请书或申请学位档案材料等,并确定专职答辩秘书1名。

  六、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一)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人员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人导师、答辩秘书等,并由答辩委员会成员推选答辩委员会主席;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并宣布答辩会开始;

  (三)导师介绍学位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工作经历、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对于申请医学专业学位人员,导师还应介绍学位申请人的临床能力训练情况(约5分钟);

  (四)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博士科学学位申请人约50分钟;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人约35分钟;硕士科学学位申请人约30分钟;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约25分钟);

  (五)答辩委员会成员与到会人员提问,学位申请人回答问题,答辩秘书做详细记录(博士科学学位论文约50分钟;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约35分钟,硕士科学学位论文约35分钟;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约30分钟);

  (六)学位申请人与到会人员(包括导师)暂时退席,答辩委员会成员合议。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论文评阅人评语,然后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写出答辩委员会决议;

  (七)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投票结果与答辩委员会决议;

  (八)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为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要求一个半天最多安排2名科学学位博士生答辩;一个半天最多安排3名专业学位博士生答辩。

  七、答辩委员会决议主要内容

  (一)学位论文题目及主要内容;

  (二)对学位论文的综合评价,包括论文创新点、研究成果业绩(发表论文、专利或获奖等)与不足之处;

  (三)答辩人在答辩中的表现;

  (四)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是否认为答辩人达到所申请学位的要求。写明是否建议授予相应学位。

  八、答辩秘书职责

  (一)答辩前应准备好学位论文评语(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无论文评语)、表决票、学位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申请科学学位人员的科研工作成绩评定表、答辩记录纸、论文答辩情况表、记录笔(限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备用纸张、学位申请书或申请学位档案材料等有关答辩所需材料;

  (二)答辩开始前,答辩秘书将表决票、空白纸等发给答辩委员会成员;

  (三)答辩中,秘书负责答辩记录(包括学位申请人姓名、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申请人导师、答辩记录人、答辩开始时间、答辩结束时间、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时间、答辩委员会成员及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学位申请人回答的内容、答辩委员会成员合议的意见、投票情况及建议是否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等),此外还负责收集表决票等工作。

  九、答辩记录的要求

  应采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全面、真实、详细地进行答辩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字体工整。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