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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通过北京地区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四级现场审核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需达四级以上,即医院内实现全院信息共享,并具备医疗运营决策支持功能。我院经前期筹备、评审,正式通过北京地区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四级现场审核,评审结果已于2020年11月底正式公布。
根据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四级要求,结合我院信息化建设实际,信息中心在院领导大力支持下及相关部门、临床医技科室的紧密配合下,依托医院数据集成平台,积极开展相关系统改造。在系统改造中坚持以评促建,大力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流程,加强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
在电子病历四级评审准备中,信息中心得到了相关部门与科室的大力协助。对照《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地区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审核的通知》中“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四级实证与现场考察具体内容”要求,信息中心组织协调医务处、门诊部、护理部、药剂科、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及门诊、病房等科室,逐条自查核对,完善系统功能补足短板,加强管理与质量控制,并对现场评审所需材料进行收集整理。2020年8月26日,信息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演练。
2020年8月28日下午,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专家评审组到我院进行现场审核工作。党委书记谷水带领各相关科室主任和参与系统功能演示的各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参会。谷书记首先对专家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对医院相关工作进行了介绍,信息中心主任姚锋汇报了医院近几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并介绍了本次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的相关工作。随后,各部门工作人员分别进行了现场实际应用环境的系统演示。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系统演示、现场查验、互动问答等方式对各项指标内容进行查验。
评审组专家们一致认为我院电子病历系统评审项目功能齐全、数据质量符合标准,应用水平已达四级标准,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升级住院系统,完善集成应用。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以评促建,稳步提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为智慧医院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