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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口腔医院单病种上报系统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单病种上报系统二、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主要是针对门诊及住院单病种上报系统的建设,通过本次建设,需实现病种相关数据信息的主动采集,减轻医疗机构上报数据的负担。三、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32.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其投标被否决)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证金的良好记录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提供同类项目业绩案例(如有)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2、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4号
3、联系电话:57099080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 月 31日 中午12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办公楼314
六、招标论证说明书
- 1 项目背景
- 2 建设目标
从电子病历系统中获得以下4个口腔单病种上报数据,包括门诊口腔种植术(OIT)、住院围手术期预防感染(PIP)、舌鳞状细胞癌(手术治疗)、腮腺肿瘤(手术治疗)(PT)。
- 3 技术要求
1单病种配置功能
- 诊断关联对照维护。单病种诊断关联对照的维护主要是将诊断和单病种模板进行对照,科室医生在下对照过的诊断是才会提示其填写单病种上报卡。
- 统计数据显示列配置。可实现不同医院的统计显示内容不同,并可单独配置。
- 科室关联对照。把单病种的功能配置给某些指定的科室。
- 填报项目配置。提供单病种填报项目配置功能,包括元素编码、元素名称、是否必填、字典编码、上报编码、校验类型、校验值等信息。
2单病种填写
- 纳入单病种。在“诊断录入”中,点击“诊断”按钮调取ICD-10诊断字典,必须按照要求输入ICD-10中的诊断编码,点击“保存”会提示“是否填写单病种模板”。选择“是”,纳入单病种界面。
- 不纳入单病种。不纳入单病种需要输入原因,原因包括固定原因和其他原因,其他原因需要手动填写不上报的原因,输入(或选择)原因后保存并上报,上报后保存此患者的诊断时,将不再提示填写此诊断的单病种模板
- 单病种保存。在单病种书写界面按照要求填写内容,其中后面标记为“*”的部分是必须填写的内容,需要暂时保存书写的数据时请点击“保存”按钮,上报时如果必填项(*标志的)数据未填会提示为空,并不允许上报。
3单病种统计
- 单病种统计。单病种统计主要是统计单病种上报卡的上报情况,并拥有打回功能。默认加载最近一个月所有的已填写未上报单病种信息,双击可以继续填写或查看单病种上报信息,同时在单病种信息查看界面可以导出单病种信息;未填写单病种双击记录可以查看单病种未填写原因。总览导出功能可以导出单病种主要信息(红色标题部分),详情导出功能可以导出所有的单病种上报项目。
- 单病种打回。单病种打回是配置给质控科和上级医师(或有资质的医师)审核已经上报的单病种上报卡,实现不合格的单病种上报信息重新书写的功能。具体操作为:勾选一个已填写已上报的信息,点击打回按钮,则此单病种上报卡则出现在已填写未上报列表中,科室医生就可以对单病种的上报信息进行修改。
- 单病种漏报。单病种漏报信息主要是统计单病种诊断符合未上报的数据,适用于下了关联的诊断但是没有填写相关的单病种上报卡,也没有填写相应的未填写原因,比如医生下完诊断弹卡之前电脑故障等原因未上报。
4单病种提醒
界面是加载了当前科室的科室医生已填写未上报的上报卡的模板内容,可以双击来继续编辑单病种上报卡,此功能主要是用来提醒科室医生未上报的单病种上报卡。提提供单病种质量监测信息项统计功能
- 提供对已报病种特定质量监测指标按病种进行统计与展示功能,依据《单病种质量检测信息项(2020年版)》
- 提供按照上报科室、出院时间检索功能;
- 提供质量监测指标的图表展示功能;
- 提供统计结果Excel导出功能。
七、商务要求
- 1 售后服务要求
(2)投标人应具有全国统一的免费服务电话,并保持畅通(有人接听)状态。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体系和服务观念,积极响应需求方的售后服务要求,保障软件交付后的客户化定制、维护与升级服务;服务响应时间为全年7×24小时随时响应,对于必须派人现场解决的问题,保证在收到使用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应及时与使用方协商,提供备用系统软件,不得对使用方的正常使用造成延误。
(4)投标人须提供12个月的售后服务(包括远程维护、电话指导、现场维护)等。
(5)投标人应承诺在本采购项目完成时将项目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验收标准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招标人。
(6)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出现涉及售后服务要求的,应当同时满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表明具体售后服务措施,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
2 项目交付
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交付所有功能并接受验收。
项目验收须达到如下要求:
(1)按照甲方要求时间供货;
(2)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3)建设完毕提交验收报告,统一验收;
(4)建设质量达到甲方要求予以验收; -
3 培训要求
1、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医院管理人员、操作员,系统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中涉及的相关技术内容;医院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流程和相关管理思想;操作员为系统的操作培训。
2、投标人须提出详细的项目培训计划,具体如下:
对系统使用人员、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人员等不同对象的培训计划;
培训课程安排、培训方式及时间;地点场所由采购人提供;
提供系统操作培训:主要面向医院护士及相关管理部门等使用系统的人员,提供操作培训;
提供系统日常维护系统培训:主要面向医院信息管理技术人员(至少2名)进行培训,使其具备独立进行系统日常维护、故障的诊断与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所有的培训费用必须计入投标总价。 -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 20分
(2)投标人综合实力评价 30分
(3)技术方案 50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20分)
以进入评标程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100(价格权值为20%)
2.投标人综合实力评价(30分)
(1)投标人具备中国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A 级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AA级得2分;AAA级得3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或者提供的不全不得分。)
(2)投标人具备ISO9001、ISO27001企业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或者提供的不全不得分。)
(3)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产品著作权证书,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或者提供的不全不得分。)
(4)投标人通过卫生部电子病历委员会颁发的《临床检验结果共享互操作性规范》概念验证(POC)测试(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5)投标人具备软件能力成度CMMI5认证得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或者提供的不全不得分。)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8分)
①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高级项目管理师认证的得2分;具备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或者提供的不全不得分。)
②项目投入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PMP)资质的,有1个得2分,具备系统分析员(师)资质的,有1个得2分,最高得4分(注:一人具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多人具有同一证书按一项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或者提供的不全不得分。)
(7)业绩(8分)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口腔医院业绩案例;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8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分项报价页、合同盖单位章页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不提供或者提供的不全不得分。)
3.技术方案(50分)
(1)投标人对系统设计架构及思想响应情况;( 10 分)
(2)投标人技术培训的方案的科学、合理和可行性;(10分)
(3)投标人的售报服务能力及情况(10分)
(4)投标电子病历系统技术指标响应程度(20分)
所投系统亮点性技术指标(“★”)投标文件中能提供系统截图作为证明资料的,提供一条得4分,共20分。
评委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上述技术方案的(1)-(3)项进行评分:
90%≤优≤100%;80%≤良<90%;70%≤中<80%;60%≤合格<70%。
评委为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投标单位的总得分。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