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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医嘱共享HIS改造项目公告
一、背景
为了使医院能够对跨院违规行为进行控制,需要医院之间进行医嘱信息共享,医院HIS在医生站调用医保接口获取参保人近50日跨院就诊信息,并根据其信息结合本院就诊信息对违规处方进行事前审核。
为了保证医嘱信息共享业务的顺利实施,需要对医院的HIS改造提供相应的指导,并规范其系统处理。
二、改造要求
(一)就诊处理流程
1.参保人就诊前先进行持卡挂号。
为了保证获取参保人就诊历史的安全性,减少非法获取,医保系统需要通过当日持卡挂号交易进行信息共享查询的安全验证。
医保系统提供以下2种安全验证方式,HIS可自由选择, 2种验证方式可以并存,但一人次就诊只能通过一种方式进行安全验证。(1)社保卡号验证方式
对于当日先持卡挂号再就诊的业务,HIS只要按原有挂号流程处理,调用医保接口生成该参保人的当日持卡挂号交易即可。
对于就诊前未进行当日持卡挂号的业务(如电话,网上预约,或提前生成持卡挂号交易的预约号),参保人需在医生站就医前先进行持卡“零挂”。(如在指定窗口或在护士站分诊台进行“零挂”,具体实现方案医院可根据其自身业务及HIS系统特点进行调整。)
该参保人只要存在一条当日持卡挂号交易(“零挂”)即可满足医保信息共享查询安全验证的需要,不限科室。
社保卡验证方式可解决所有业务模式的安全验证问题,但可能会影响医院的某些业务流程,为尽量少改变医院的就医流程,医保系统提供了挂号交易流水号验证方式。
(2)挂号交易流水号验证方式
该验证方式需要先完成HIS接口规范1.10版改造,使医保系统在挂号时能够采集该挂号的就诊日期。
对于挂预约号(提前收费生成医保挂号交易)的业务,HIS仍按原流程处理,在挂号操作时,调用医保接口生成相应的持卡挂号交易,但在生成持卡挂号交易时必须正确传入其预约的就诊日期。医保系统限定仅在参保人预约的就诊日期可进行信息共享查询。
该验证方式也可支持当日先持卡挂号再就诊的业务,生成持卡挂号交易时,就诊日期传入当日即可。
2.参保人可不持卡至医生站就诊。
参保人至医生站就诊时,HIS将预先绑定的参保人12位医保应用号或卡号传入医保接口查询获取近50日跨院就诊数据,如果该参保人需要采用挂号交易流水号验证方式,需增加传入医保挂号交易流水号。
HIS在原有本院数据的基础上将跨院就诊数据进行退费过滤,本院滤重合并后对本次开具的处方进行判定处理。
3.参保人必须持卡进行收费结算。
医院可完全按现有门诊持卡实时结算的流程处理。
(二)改造要求细则
医院HIS根据接口规范进行相应改造,在医生站能够获取跨院就诊记录,并根据跨院违规开药判定的业务规则,对本次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相应的判定处理,能够对本次开具的具体某条药品进行提前开药(包括提前的天数),及当日重复开药的提示。
HIS在原有本院处方判定的数据基础上,先将医保返回的跨院门诊交易进行退费过滤,再以医保交易流水号作为重复交易的判定依据,将本院交易滤重后再进行数据合并,作为本次判定的数据范围。
本次就诊为急诊时,HIS无需进行跨院违规开药判定。
HIS将本次信息共享查询返回的全部交易进行退费过滤、本院交易滤重后,逐笔进行提前开药的判定,当任意一条返回交易的交易日期加药品开具天数大于当前日期5日,视为提前开药(交易日期+开药天数-当前日期=提前天数)(特殊药品及用法的处理同本院处方判定)。
HIS将本次信息共享查询返回的全部交易进行退费过滤后,判断当日交易中的药品是否与本次开具的药品重复,如果有则视为当日重复开药(特殊药品及用法的处理同本院处方判定)。
HIS结合跨院数据进行判定时,按医保药品编码作为同种药品的判定依据,但应按《药品排除字典表》排除中草药,葡萄糖及氯化钠相关注射液。
HIS需提供展示信息共享查询接口返回的近50日跨院就诊记录信息的功能(医保系统返回的未经退费过滤的原始信息)。
HIS根据参保人本次就诊的险种,以查询返回的交易中的险种为标识,进行对应险种的跨院开药判定。(参保人本次为工伤就诊时,本次就诊险种为“工伤”;非工伤就诊时,本次就诊的险种为获取个人信息GetPersonInfo时,医保系统返回的险种fundtype)
医保信息共享接口在每次返回跨院就诊记录时提供医保系统的当前时间,HIS可参考该时间对自身的处方时间进行校对。(建议HIS在收费结算时将校对后的处方时间传入医保医院端系统,以提高处方时间的准确性。)
HIS需要将带签名的查询结果保存。
医保信息共享接口返回xml格式的字符串,HIS需按其原始格式完整保存,具体形式不限,:可将一次查询的结果保存至一个文件,也可将多次查询的结果保存至一个文件中。需要核查时,HIS需提供原始格式的字符串。
HIS可在医生站接诊,开具处方等业务环节(建议开具处方时)调用医保接口获取近50日就诊记录,为保证近50日就诊记录的时效性,HIS在保存处方时,需判断获取近50日就诊记录的操作时间是否早于当前时间10分钟(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范围为5—15分钟),如果是,则应再次调用医保接口刷新近50日就诊记录后重新判定。
HIS进行系统处理时切勿每开具一条药品就获取一次近50日就诊记录,否则会出现系统效率问题。
HIS自身用于信息共享的判定处理时间不超过3秒。(医保系统返回的近50日就诊记录的平均时间不超过2秒,需进一步提高整体处理时间时,HIS可以采用异步调用方式。)
当信息共享接口返回“暂停”查询标识时,HIS应终止跨院判定,仅处理原有的本院开药判定。
无“零挂”业务的医院需要增加“零挂”处理。HIS可以支持部分医生站启用信息共享判定功能(保证试点初期院内业务的稳定性)。
HIS在进行跨院判定前需将本次信息共享查询返回的全部交易进行退费过滤,其退费过滤处理可采用如下2种处理方式:
方式一:退费重收人工判定处理
医保接口返回的跨院交易包含收费及退费交易,HIS根据原交易流水号及交易流水号将其对冲滤除,将未能找到原交易的退费交易滤除后再进行后续判定。
如果遇到退费重收问题(医保数据目前不区分重收交易)或其他特殊情况,HIS可展示原始的跨院就诊信息,由医院相关人员人工进行核实判定。
方式二:退费重收系统判定处理
医保接口返回的跨院交易包含收费及退费交易,需按如下步骤进行交易的过滤判定处理:系统自动进行数据分析,认定重收交易
HIS需逐日判断交易是否为重收交易,重收交易需符合如下规则:
该参保人在当日同家医院既发生了退费交易又发生了收费交易;收费交易的交易时间大于退费交易的交易时间;收费交易中的药品费用明细完全在退费交易的费用明细中,且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规格,单位,单价均一致,数量小于退费交易中的数量绝对值。
该参保人在当日同家医院既发生了退费交易又发生了收费交易;收费交易的交易时间大于退费交易的交易时间;收费交易中的药品费用明细完全在退费交易的费用明细中,且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规格,单位,单价均一致,数量小于退费交易中的数量绝对值。
符合上述则认定该收费交易是退费交易对应的重收交易(建议按同家医院的交易分组,按交易日期时间降序后,按上述规则顺序处理,退费重收的交易再次退费时仍按该规则处理)。
为重收交易填充真实业务的交易日期
对于系统认定的重收交易,通过其对应的退费交易的原交易流水号找到原交易,用原交易的交易日期更新重收交易的交易日期字段,如果未找到原交易则使用当前日期减去50日的日期更新重收交易的交易日期。
退费交易过滤
最后通过原交易流水号及交易流水号将原交易及退费交易对冲滤除,将未能找到原交易的退费交易滤除后,作为跨院判定的数据范围。
方式二可通过系统解决绝大部分退费问题,如果遇到特殊情况,HIS可展示原始的跨院就诊信息,由医院相关人员人工进行核实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