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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秋季首都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同等学力研究生建立导师指导关系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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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口腔医学院同等学力研究生正式建立导师指导关系前,需经过科室、教研室面试,合格后方可至口腔医学院教育处建立导师指导关系。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如下,请大家按照通知进行。 

一、前期准备

1、2025年9月4日下午16:00前填写以下意向登记表进行登记,同时扫下方二维码进入“2025秋季口腔医学院建立导师关系”工作群,(如后续资料审核不合格,将被移出群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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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9月5日下午16:00前检查材料(只检查电子版):

(1)提交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qyyjxjy@163.com,邮件名为“建立导师指导关系材料-姓名”。

(2)材料清单:

1)报到通知书扫描件或pdf版;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合格证书或考核成绩单(报考专业学位并完成规培的提供,正在规培人员不需要提供)。

5)博士: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

6)博士:医院级别证明(非首医系统医院提供);

7)博士:硕士学位论文PDF版;

8)单位介绍信扫描件(附件3)(2020年12月以后通过学院推荐报名参加考试的不需要提供)。 

二、科室与教研室面试

1、根据建立导师指导关系意愿分科室进行面试,届时将由导师或教研室秘书通知各位同学。具体面试形式(线上或线下)以通知为准。

2、面试时间范围:2025年9月8日-9月12日(具体由教研室通知)

3、面试时携带材料(如线上面试,则在摄像头前展示):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_导师、教育处签字》(附件1),面试通过后请导师签字

(5)《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申请表_导师、科室、教研室签字》(附件2),面试通过后请导师、导师所在科室主任、教研室主任签字

(6)导师及教研室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正式建立导师指导关系

1、时间范围:面试结束后至2025年9月12日前。

2、携带材料交至以下地址进行审核: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9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主院区

教学楼教学办公室6 (57099327 杨燕吉)。

3、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住院医师规范培训(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合格证书或考核成绩单(报考专业学位并完成规培的提供,正在规培人员不需要提供);

4)单位介绍信原件(附件3)(2020年12月以后通过学院推荐报名参加考试的不需要提供);

5)《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_导师、教育处签字》 已签字版

6)《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申请表_导师、科室、教研室签字》 已签字版

7)博士: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博士:医院级别证明(非首医系统医院提供);

9)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

1. 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登记表_导师、教育处签字.docx

2. 建立导师指导关系申请表_导师、科室、教研室签字.docx

3. 单位介绍信模版.docx

4. 口腔医学院同等学力研究生管理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