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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题2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12-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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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百问(二)

  项目申请

  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应了解哪些信息,如何查阅相关的资料?

  答: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首先要阅读当年自然科学基金会发布的基金申请通告、项目指南(一般在前一年年底发布),同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会根据科学发展趋势和国家长远发展需求制定的优先资助领域(一般每五年发布一次);其次,还要了解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和各类项目相关的管理办法等;第三,有些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和规定,要随时访问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网站,查阅相关的通告及管理办法。自然科学基金会网址为:http://www.nsfc.gov.cn。

  如何获得基金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申请书撰写提纲等资料?

  答:基金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等资料可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查询。申请书表格、申请书撰写提纲可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的"下载中心"免费下载。此外,每年项目指南将编印成册,于年底出版发行(指导下一年申请),需要者可提前预订或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科学基金杂志部购买。

  各类基金项目受理申请的时间有何规定?

  答:基金项目受理申请的时间有明确规定,大部分基金项目集中在3月份受理申请,称为集中受理。集中受理的项目主要有: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等;部分基金项目随时受理申请,例如委主任基金、科学部主任基金及部分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等;还有少部分基金项目是根据通知在规定期受理申请,例如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这类基金项目要随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

  自然科学基金每年3月份集中受理申请的具体起止时间是何时?

  答:每年2月15日开始集中受理当年度的项目申请,3月31日截止受理。一般情况下3月26日-3月31日在自然科学基金会办公楼安排现场集中受理事宜。邮寄申请书以投寄日当地邮戳为凭,按通告要求寄送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相关的受理部门。

  申请者填报和提交申请书要完成哪些程序?

  答:申请者填报和提交申请书要做以下几件事:(1)阅读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通告、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等文件;(2)从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下载申请书;(3)认真阅读申请书撰写提纲,并按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4)本人及主要参加者在申请书的成员表中亲自签名;(5)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书(含纸质和电子文件)提交合作单位及项目依托单位审查并签字盖章,然后由依托单位统一向自然科学基金会申报。

  申请者可否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会报送申请材料?

  答:不可以。自然科学基金会不受理任何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申请者必须将有关材料交依托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经依托单位审查并签字盖章后,由依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将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提交到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相关受理部门。

  没有注册的单位的科研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基金项目?

  答:申请自然科学基金会项目须"单位先注册、后提交申请",当年通告发布的限定日期前尚未注册的单位,其科研人员不能申请当年3月份集中受理的各类项目。

  组织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应如何注册?

  答:尚未向自然科学基金会申请注册的单位,需从自然科学基金会的网站下载《单位信息登记表》,并按《单位信息登记表》的要求,准确填写信息,经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自然科学基金会信息中心。同时,将《单位信息登记表》的电子文件发至信息中心电子信箱(dwxx@mail.nsfc.gov.cn)进行注册。原来已经注册单位,后因故发生信息变更,视为已经注册,但须及时以公函形式将变更信息报送自然科学基金会信息中心、财务局,以免影响工作。

  提交申请书的形式是什么?

  答:所有申请书均须报送电子申请书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般是一份),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申请者及项目依托单位在提交申请时各承担什么责任?

  答:申请者须按各类项目的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保证填写内容和各类附件材料的真实性,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本人须在纸质申请书原件上签字。

  项目依托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承诺给予人员和条件保障,并在纸质申请书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合作者所在单位确认履行合作承诺后也须在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依托单位完成上述程序后按自然科学基金会规定的受理时间和要求报送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会是否收取申请项目评审费?

  答:从2003年起,自然科学基金会不再收取评审费。

  申请者必须具备什么样的基本资格方能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对申请者资格有明确的规定;(1)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2)正式受聘于项目依托单位,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面上项目的申请者除须符合基本资格外还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面上项目申请者除须符合基本资格外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只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才可申请面上项目。

  在自然科学基金会兼聘的工作人员可否申请或参加申请基金项目?

  答:在兼聘期间不可以申请或参加申请。

  具有中级职称的申请者可否申请重点、重大项目?

  答:不可以。

  申请重点项目其合作研究单位最多可以有几个?

  答:重点项目其合作研究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单位。

  在我国内地工作的外籍或港澳台科技人员可否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答:正式受聘于我国内地并在自然科学基金会注册的单位,且聘任期覆盖项目的执行期,每年在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的上述科技人员,可申请面上、重点、重大等类别项目。

  境外人员申请或参加基金项目如何在申请书上签字?

  答: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参加该项目申请并履行有关职责,以附件形式在申请项目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上报。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可否申请面上项目?

  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果没有博士学位,不允许作为申请者申请面上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项目申请。

  青年科学基金申请者的年龄如何限定?

  答: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的年龄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组成员是否要求全部是青年?

  答: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为主,但并不要求全部是青年。

  哪些地区、哪些单位的研究人员可以申请地区科学基金?

  答:青海省、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十一个地区行政所辖单位的正式受聘研究人员可以申请地区科学基金。

  申请者符合申请地区科学基金的条件,但参加者或合作者的工作单位不在地区科学基金规定的地区之内是否可以?

  答:可以。

  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者应注意哪些事项?电子申请表格中没有设置"导师意见"栏,应如何处理?

  答: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者只可申请面上项目,申请时要符合第24问答的要求,且须征得导师同意。导师的意见以附件形式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已获博士学位但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否申报基金项目?

  答:已获博士学位而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作为申请者只能申请或承担面上项目一项,申请项目时不需专家推荐。作为项目组成员不限项。

  当年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可否再次申请基金项目?

  答:不可以。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是否有特殊格式?报送几份?

  答: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书仍使用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通用表格(可在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站上下载),但须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仍需提交纸质申请书及附件(一式六份),在集中受理期内报送自然科学基金会相关部门。

  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如何报送?例如论文首页,获奖证书等?

  答:难以形成电子文件的附件与纸质申请书一起报送。

  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申请表中工作单位、依托单位如何填?

  答:在该类基金项目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表中,"工作单位"栏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在国外的工作单位,"依托单位"栏填国内合作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即本申请获资助后的项目依托单位。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的"限项"有什么详细的规定?

  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自然科学基金会于2003年2月19日发布了《关于2003年度面上项目申请限项规定解释说明》,该说明现仍有效。说明对此问题的解释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当年申请与承担(含参加)面上、重点、重大等类基金项目的数量(不包括执行期为一年及在一年以内的项目)累计不得超过3项。其中:申请或承担(含参加)面上项目不得超过2项,重点或重大项目合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1项面上项目。超出限项规定的申请,查出后将不再继续评审。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只具有博士学位)作为主持者限为1项,作为参加者没有限制。

  执行期为一年的项目是否计入限项?

  答:批准执行期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在研项目不计入限项检索范围。

  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对申请者及其合作者如何限项?

  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作为申请者或承担(含参加者)重点或重大项目合计限为一项。如果上述人员承担的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在申请当年能够按时结题,可提出或参加新的申请。如新申请项目获得资助,其项目启动时间须在应结题项目被确认已正式结题之后。

  申请重大研究计划的项目有什么限项规定?

  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试点)实施方案》规定,申请者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成员,就同一研究计划,申请和承担研究计划项数限为一项。批准的资助项目按面上、重点、重大在研项目计入限项检索范围。

  未在集中受理期受理申请的重大研究计划,如何进行限项检索?

  答:未在集中受理期受理申请的重大研究计划须遵循第44问答限项规定。在集中受理期(2月15日-3月31日)前受理的重大研究计划申请项目不计入集中受理期限项检索范围,获批准资助的项目按在研项目计入限项检索范围。在集中受理期后受理的重大研究计划申请项目实行在评审完成之后按限项规定进行检索。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是否计入限项?

  答:不参加面上、重点和重大项目限项检索。

  海外、香港澳门青年合作研究基金对申请者及其合作者申请该类项目有无限项要求?

  答:海外、香港澳门青年合作研究基金申请者或合作者同期只能申请一项,且无该类在研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如何申请?

  答: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目前暂不公开受理自由申请。候选创新研究群体的产生采取相关部委(教育部、中科院、中国科协)及自然科学基金会各科学部推荐的方式。相关部委按规定的推荐条件和自然科学基金会下达的推荐名额,将推荐材料报相关科学部;各部门推荐群体的清单报自然科学基金会计划局。

  申请专项基金项目如何限项?

  答:科普专项、研究成果专著出版基金、数学天元基金不计入限项范围,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按重点项目类型计入限项检索范围。GM-中国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按面上项目计入限项检索范围。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如何申请?

  答: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目前尚未公开受理自由申请,而是根据该专项项目所需要的条件和当年资助计划,结合基础科学研究发展的需要,由自然科学基金会相关科学部推荐出申请项目,然后按规定的评议评审程序遴选资助项目。

  如何申请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答: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专项基金"与香港RGC联合资助项目外,申请者需有在研的基金项目,才可申请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一般须在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执行前3个月提出申请。可在自然科学基金会中文网站的"下载中心"或"国际合作局"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然后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及所要求的相关附件报送到在研项目所在科学部。

  对纳入自然科学基金会与国外(地区)基金组织的协议项目(如日本学术振兴会、韩国科学与工程基金会、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英国皇家学会、香港研究资助局、中澳特别资金等),请随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会中文网站的"通知公告"专栏中公布的"征集项目通知",并按通知要求申请。

  申请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的条件?

  答:

  1) 申请人是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

  2)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专项基金的申请人,须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统一评估(获良好以上)的部门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

  3) 有利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和人才培养;

  4) 研究内容对外不属于保密范围。

  注: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能视为"在研基金项目"。

  国际(地区)合作项目申请书是报送给国际合作局还是相关的学部,何时提交?

  答:

  ①在自然科学基金会中文网站上公开征集的一些纳入协议的项目,需在"征集项目通知"截止日期前直接报送国际合作局;

  ②其它国际合作项目至少提前三个月直接报送相关科学部。

  如何区分协议项目和非协议项目?

  答:以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是否纳入自然科学基金会与国外(地区)基金组织签署的协议框架下,来区分为协议项目和非协议项目。

  1)协议项目:①申请人向自然科学基金会申请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②国外(地区)的合作伙伴同时向所在国的基金组织提交申请或正承担其基金项目;③双方得到两个组织共同批准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2)非协议项目:中方申请人单方面获得自然科学基金会资助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或RGC项目是否计入限项检索范围?

  答:目前均暂不计入限项检索范围。

  “两个基地”项目与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项目有何区别?

  答:" 两个基地"项目是对"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的一个补充,它要求留学人员在国外已经独立主持实验室、研究组工作并有研究经费,且每年累计回国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另外,国内合作单位应具备开展合作研究计划的人员和设备。除资助交流经费外,也资助研究经费,而"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只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内进行短期工作或讲学的接待费。

  中德科学中心项目如何申请?

  答:申请者应是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承担者或参加者,必须与德国合作伙伴共同提出申请。德国合作伙伴也应是DFG项目的承担者或参加者。年龄小于35岁并获得博士学位的学者不受基金项目承担者或参加者的限制,但仍需与德方共同提出申请。中德科学中心资助的项目类别有:双边研讨会、合作项目(限定的战略领域)、合作研究小组、出版物、科学展览、重大项目的组织筹备等。申请书用中德文或中英文填写(一式五份),项目实施前3个月向中德科学中心直接报送。具体要求和详情可见中德科学中心的网站(网址:http://www.sinogermanscienc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