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口腔医院欢迎您!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科学研究 >>科研动态 >>学术动态

科学研究

学术动态

关于申报2007年度“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基金”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12-27 浏览次数:
字号: + - 14

  各位科研人员:

  2007年度“北京市中医药科技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局基金”)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行科技项目分级分类规划管理(详见“关于印发《2007年度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

  二、关于2007年“局基金”规划管理申报要求

  (一)2007“局基金”“重点规划项目”重点支持“科技提升区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主题计划”(以下简称“区县项目”)和“科技推进北京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传承和文化传播主题计划”(以下简称“名老中医项目”)两个主题计划,特别是对2006年已经启动的上述两个主题计划相关项目的滚动支持。

  (二)一般规划项目重点启动规划年度项目类、延续资助项目类。青年研究项目已经完成立项工作,创新团队项目和优秀人才项目另行启动。

  (三)关于申报项目数量和人员限制

  1、 申报项目限额: 各单位申报“局基金”重点规划项目不超过1项(2006年已经启动的“区县项目”和“名老中医项目”滚动支持不占此名额);申报一般规划项目不超过6项,其中申报延续资助项目类不超过2项。

  2、申报项目负责人限制:在我局对2000年以来中医药科研课题检查工作中,未按期完成课题,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不能作为第一负责人参加申报。 作为课题第一负责人承担“局基金”和“首发基金”在研课题超过两项(含两项)的研究人员不得作为第一负责人参加申报。

  3、“科技发挥重点学科中西医结合联合攻关优势主题计划”只限于已建、在建和新建市级中医、中西结合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申报。

  (四)关于申报时间

  1、要求申报人将申请材料于2007年8月6日前送交科研办。

  (五)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1、申报者须在本《指南》资助领域范围内设计具体课题进行申报。课题应是符合“51510工程”确定的主题计划和专项任务支持领域,有重大应用价值的中医药科研项目。

  2、要坚持中医药理论为指导,既要采用中医传统研究方法也要采用并积极引进和利用现代自然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提倡多学科的参与,优势互补,联合申报。

  3、研究课题要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有能初步说明临床疗效的预试验研究结果,预计经过2-3年的研究可以得出比较明确的结果。常见病防治研究要有至少 30例的预实验研究报告。观察药物的制剂应以经批准的院内制剂为起点。中医临床技术规范化研究课题必须是此种诊疗技术连续运用于临床三年以上,其专科月门诊量达到500人次以上,使用此种诊疗技术适用的专病月门诊量不低于100人次。研究目标不明确的项目,如“某某方治疗某某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中医药(或中西结合)治疗某某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等将不予立项。

  4、申报项目选题新颖,科学依据充分,有明确、具体的研究方案,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方案设计采用的检测指标要切合实际,能说明研究问题即可,避免高新指标的堆积。注重发挥中医药对疾病的个体化整体治疗的优势,研究目标必须明确、具体,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突破口,研究中医药防治疾病的新理论、新方案、新方法。

  5、申报的课题要进行查新检索。涉及实验动物的课题,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

  6、申报者须填写《北京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至少一份原件,打印填写,其余可复印)。申报人在网下报送材料的同时,通过(“北京市中医药科技管理系统”http://210.75.201.211/kjxt/index.jsp)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7、项目材料要求:

  1)项目申请书;

  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3)已有相关项目研究的立项通知、合同书(任务书)复印件(封面及盖章页);

  4)已有相关项目研究成果的证明(发表论文、专著首页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5)权威机构出具的查新证明;

  6)所在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承担在研项目证明;

  7)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前加封面和目录,每样材料之间加彩页隔开,一式六份。申报书语言要求精练,所提供数据、材料真实、可靠。

  科研办联系人:韩秀欣 周静  联系电话:9310、9318

  北京市中医局科教处联系人 王 欣

  电 话:84036775 传真:84036772、84036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