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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修复科知识问答

固定义齿中对起“固定”作用的牙有什么要求?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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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固定”作用的牙又称为“基牙”,对其要求如下:

  a)基牙形态正常,有一定的高度,牙体组织健康,如果牙体已有破坏或者形态不正常,该基牙首先应该进行充填、完善根管治疗、冠修复或增加基牙等措施来保证义齿的固位作用。

  b)基牙牙根要粗长、稳固,牙槽骨不能吸收过多(牙槽骨吸收到根尖1/3时就不宜再单独作为基牙)。

  c)基牙的牙髓(牙神经)以有活力为最佳,对于牙髓已有病变的基牙应该先进行完善的根管治疗,确认不会影响修复效果后方可作为基牙。

  d)基牙牙周组织健康才能承受经固位体传递到基牙上的力。所以对基牙牙周组织的要求是:牙龈健康,无进行性炎症;牙周膜无炎症,根尖周无病变;牙槽骨结构正常,牙槽突(牙根周围的骨)没有吸收或吸收不超过牙根全长的1/3,并且停止吸收。如果基牙因牙周病而有不同程度松动可以考虑增加基牙数目。

  e)基牙的轴向(从牙冠到牙根的方向)位置也要基本正常,无过度的倾斜或扭转错位,不影响固位体的预备和固定义齿的整体戴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