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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登士柏杯全国根管治疗技术竞赛竞赛规则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07-07-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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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提高口腔科临床医师根管治疗的技术水平并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接轨,提高技能训练的积极性,中华口腔牙体牙髓委员会拟在登士柏(天津)国际贸易公司的支持下,举办第一届登士柏杯全国根管治疗技术竞赛,具体细则如下:

  一、专家组委会的组成:

  本次竞赛组委会由牙体牙髓专业委员会相关专家及登士柏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二、竞赛的分组和奖励:

  为鼓励广大的牙科医师参与,本次竞赛特分为分别设立专业院校高级职称组、中级职称组、初级职称组、一般医院高级职称组、中级职称组、初级职称组及在校学生组,共7个组别。每组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和三等奖3名。获奖者奖品由登士柏(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

  三、参赛资格:

  凡在中国大陆取得注册医师资格的口腔科医师均可报名参赛(学生队除外);医师根据自己的工作单位及专业技术职称,选择报名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参赛者须在2007年7月1日-11月30日之间报名并提交参赛作品。每位参赛者最多可提交三份参赛作品。

  四、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应包括下列资料:

  1.参赛者报名表(见附件)。

  2.完整的病例陈述及资料。每份参赛作品应包括患者根管治疗术前(必备)、术中、术后(必备)的根尖X光片(非数码照片),完整的病历(包括患者姓名和电话)。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在2007年3月至2007年11月间独立操作完成的病例,必须选择登士柏公司ProTaper镍钛锉进行根管预备,并推荐使用登士柏公司的牙胶尖、以及AH-PLUS根管糊剂等产品进行根管充填。

  4.提交参赛作品时请注明组别及参赛作品数量。

  五、竞赛的评比

  竞赛组委会将设立评委组,负责参赛作品的评比。评委组成员不得参加本次竞赛。评委组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的参赛作品采取匿名评比,评选出各组的获奖者。

  六、分赛区的设立和初赛

  为推动本次比赛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开展,特设立华北,东北,西北,西南,华中,华东及华南七个分赛区,分别由北京医科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及中山医科大学负责,各分赛区负责接受参赛作品,并组织初赛,从而评选出每组各三位优胜者,并选送参加全国的总决赛。

  七、总决赛及颁奖

  获得各区优胜提名的参赛作品将进入2007年12月举行的全国总决赛,由决赛评委会评选出各组的总决赛获奖者,获奖名单将由组委会对外公布,并择期举行发奖仪式及精彩的学术交流讲座。

  六、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

  登士柏公司有权在与本次活动相关的宣传活动中使用参赛者所提交的参赛作品,使用时应注明出处。

  七、其他

  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中华口腔医学会牙体牙髓专委会

  登士柏(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