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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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口腔医院医用气体管路改造、氧气汇流排及报警系统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总务处 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9-07-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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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医用气体管路改造、氧气汇流排及报警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二、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三、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自筹资金,预算8.7万元
五、采购内容:
通过加装汇流排设备、氧气泄露报警及输气管线等,满足汇流排对手术室、苏醒室、病房及无痛诊疗中心进行供氧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4、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 GC2及以上)许可证;
5、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心供氧系统、中心吸引系统);
注: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相应设备的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报名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投标函(附件一);
(2)投标单位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
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 GC2及以上)许可证复印件;
③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复印件;
④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企业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
案凭证复印件;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心供氧系统、中心吸引系统)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货物是进口产品的,必须保证货物的来源合法;若中标,在货物验收时必须提供该货物的海关进口证明和商检证明及货物的中文使用说明书;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清晰完整有效证件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二份。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供应商参加采购比选。
八、评审方法:院内比选
九、报名登记时间: 2019年7月10日起至2019年7月16日止,每日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报名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4号北京口腔医院总务处2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57099435/010-5709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