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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口腔医疗质量管理培训——口腔门诊突发医疗事件预防与处理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5-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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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
北京市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以下简称“口腔质控中心”)受北京市卫生局委托,按照2012年口腔医疗质控工作安排,举办口腔医疗质量管理培训班,有关要求详见《口腔门诊突发医疗事件预防与处理培训安排》(附后)。
请各区县卫生局协助通知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开展口腔诊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并组织口腔医师参加培训;请各三医院组织口腔医师参加培训。

质控中心联系人:李 玥,电话:67099065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口腔门诊突发医疗事件预防与处理培训安排

北京市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按照北京市卫生局要求,定于2012年5月—6月举办北京市口腔医疗质量管理培训班。此次培训主题为“口腔门诊突发医疗事件预防与处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理论课:口腔门诊突发医疗事件预防与处理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急诊科 龚怡 主任医师)

(二)实践课:

  1. 急救包必备药品及使用方法
  2. 心肺复苏术的标准及方法
  3. 气管插管及喉镜使用的操作方法
  4. 除颤仪的使用方法
  5. 氧气装置的使用方法

二、培训对象

口腔医师(综合医院及口腔专科医疗机构),每单位不得超过2人。

三、培训安排

培训费用:200元/人(含午餐)

报名方式: 请填写回执,并于5月22日前发至电子邮箱:zkzxjj@126.com

回执:《口腔门诊突发医疗事件预防与处理培训》

姓名

单位所属区县

单位名称(全称,开据发票用)

职务

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号

电子邮箱

汇款方式:
1.电话:67099472
2.户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3.账号:01090359500120105035400
4.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天桥支行

注:请务必于5月22日前汇款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汇款时请在“备注”一栏写明“质控:发票开据单位名称”,如“质控:首
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请汇款前与您单位财务部门确认发票开据的单位名称,发票一经开据,不得更改。)

培训时间:

日期

参训区县

5月28日(周一)9:00-16:00

海淀区

5月29日(周二)9:00-16:00

朝阳区

5月30日(周三)9:00-16:00

昌平区、顺义区、平谷区、怀柔区、延庆县、密云县

5月31日(周四)9:00-16:00

东城区、西城区

6月1日(周五)9:00-16:00

丰台区、石景山区、大兴区、通州区、房山区、门头沟区


培训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4号)多功能厅

说明:
1.请学员严格按照所在区县的培训时间参训,于培训当日8:30-8:50到北京口腔医院多功能厅签到。

2.培训当日请学员自带笔记本,笔。
3.完成培训(理论课及实践课)并且考核合格将授予II类学分2分,培训当日请务必携带IC卡。
本培训班项目编号:2012-08-05-032(东城),II类学分2分。
4.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未完成培训,不授予学分。

质控中心联系人:李玥,电话67099065

                                                            
北京市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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