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质控中心通知
北京市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
口腔医疗质量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11年10月下旬至2010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和检查单位由检查组组长与各区县卫生局医政科联系确定。
二、检查对象
(一)2010年度接受过“中心”检查的二级医院。见《2011年度二级医院口腔医疗质量现场评价列表》。
(二)按照10%抽取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口腔医院、门诊部、诊所。
三、检查方法
(一)听取情况介绍(时间10分钟以内)
1.二级医院:主要了解口腔科2011年工作改进情况及科室在2011年质量管理方面的新举措等情况。
2.其他医疗机构:主要了解机构简要介绍及质量管理的举措。
(二)修复模型检查
提供两个送加工前的固定桥或冠模型及其病历(前、后牙区各一份)。
(三)医院感染控制实地检查
检查组对环境布局、消毒室流程及清洗消毒效果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存在的疑问进行现场提问。
(四)急救流程实地检查
检查组对急救设备设施配置及应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现场提问。
(五)反馈结果
检查组向被检查单位科室负责人反馈检查意见。
检查内容请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网站首页右下侧“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dentist.org.cn/index.asp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卫生局医政科确定1名联系人在10月11日前报口腔质控中心,各检查组组长直接与联系人进行沟通确定检查时间。
(二)检查结束后,各区县卫生局应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改进意见进行有针对性的督导。
(三)各单位要如实汇报情况,对专家组发现的问题要积极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口腔医疗质量。
四、联系方式
口腔质控中心:李玥,电话:67099065
市卫生局:齐士明,电话:83970633
电子信箱:skqzkzx@126.com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