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新农合病人门(急)诊就医流程
患者须持《合作医疗证》、到建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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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京医通卡》,类型为“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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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持《京医通卡》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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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京医通卡》,类型为“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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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持《京医通卡》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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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书写门诊诊疗病历,开具诊疗单、处方,并详细填写《转诊证明》的“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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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京医通卡》结算→支付全部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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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处开具《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和《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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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我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在《转诊证明》的“回执单”上加盖“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章
说明:
一.因病情需要转我院(北京市三级定点专科医院)治疗的,需由区(县)二级医院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职称的医生或科主任出具转诊证明,并到转诊医院的医保办公室登记、备案、盖章。
二.因“急诊就医”未带《合作医疗证》患者,建立我院《京医通卡》,支付全部医药费用,回到新农合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三.持有《合作医疗证》而没有正常转诊的患者,请到建卡中心建立我院《京医通》,持《京医通卡》挂号、就医、交费,发生的所有医药费用回到您“参合”的新农合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7-3-2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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