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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及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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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院排污许可证副本规定的环境监测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环保法规,现需采购专业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及检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我院主院区、南里宿舍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定期检测,并按要求将数据上传至环保主管部门指定平台,做好执行报告(年报)和信息公开填报工作,确保医院合规运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及检测服务。

2.服务地点:院方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50,000元(总价包干)。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服务形式:服务公司依据院方自主检测方案进行检测,按时完成并提交加盖CMA章的书面检测报告,保证检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

6.付款方式:服务公司向院方提交检测报告,院方支付服务公司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基本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资质:必须具备由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其资质认定附表必须明确包含本项目所需检测的全部项目。

3.业绩要求:须提供自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至少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医疗机构或类似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检测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或结算凭证复印件。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环境检测项目管理经验。现场采样及检测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明,熟悉医疗行业环境特性及安全规范。

5.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公告发布日后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须提供公告发布日后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参选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2.接收时间:仅限工作日8:30–10:30、13:30–16:30接收文件,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不予接收。

3.递交形式:仅接受现场递交。

4.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9号院-综合行政二区-采购中心2办公室(D1-035)。

5.文件要求:

1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提交壹式1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有效)。

2文件封面及包装外袋应注明:“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及检测服务项目参选文件–(供应商全称)”。

3文件内容应清晰可辨,关键文件及每页正文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文件应包含资格证明、报价、服务方案、业绩证明、项目团队资料等。

四、评审办法与标准

1评审流程: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三个阶段。

资格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公告第二条规定及附件四《资格性审查表》进行审查,未通过者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2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参选文件,评审委员会依据附件五《符合性审查表》进行审查,未通过者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3综合评审: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参选文件,评审委员会依据附件六《综合评分表》进行独立评审。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概要

(一服务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环境检测项目管理经验。现场采样及检测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明,熟悉医疗行业环境特性及安全规范。

2.院方如对数据有异议,服务公司负责数据核查。若提出补测个别数据,服务公司协助复测,直至检测结果符合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不额外收取费用。

3.服务公司应于现场采样完成之后八个工作日内向院方提供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完整、数据准确、结论清晰。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本环境检测涉及的资料、信息与检测成果归双方共享,服务公司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转让第三方或谋取利益,否则扣除服务费20%。

(三)检测项目清单及报价单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委托检测服务项目清单(报价单)
监测项目单价采样点样品/次采样频次/年样品数检测费(元)类别备注采样频次
1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3113
油烟废气现场采集1次/年
2甲烷、臭气浓度、氯气、氨、硫化氢
44464
污水处理站废气现场采集1次/季
3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黑度
4114
锅炉废气现场采集1次/年
4氮氧化物
311133
锅炉废气现场采集1次/月
5悬浮物、化学需氧量、PH值、总余氯
1352156
污水送样1次/周
6粪大肠菌群数
131236
送样1次/月
7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沙门氏菌
13412
送样1次/季
8志贺氏菌
1326
送样1次/半年
9色度、总余氯、溶解性总固体
1313
送样1次/年
10蛔虫卵、粪大肠菌群数
1133
送样平均3次/年
11昼夜厂界噪声
41832
噪声现场采集1次/季
12台账
-
-对院方监测数据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填报
13年报
-
-每年上报一次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
14PH值、总余氯-
-院方自行检测1次/12小时
15取样费
115252




合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官网(网址:https://www.dentist.org.cn/Html/Index.html)的“信息公开/参选采购”栏目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9号院-综合行政二区-采购中心2办公室(D1-035)

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010-57099801(工作日8:30-10:30,13:30-16:30)

电子邮箱:bjkqyycgzx2026@163.com

八、附件

附件一:比选前承诺书.docx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三: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及检测服务项目应答文件.docx

附件四:资格性审查表.docx

附件五:符合性审查表.docx

附件六:综合评分表.docx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采购中心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