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病案数字化技术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为满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病案数字化技术服务项目服务需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本次病案数字化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病案数字化技术服务
2.服务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以实际工作量核算,总报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基本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资质:①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整理或信息技术服务。②参选人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设备、驻场实施能力。③参选人须提交保密承诺函、系统适配承诺函,承诺严格遵守病案隐私保护要求,加工成果兼容我院现有病案管理系统,满足图像、索引、挂接质量标准。
3.业绩要求:须提供自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至少独立完成 1 个或以上公立医院病案数字化技术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或结算凭证复印件。
4.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备档案相关专业职称及医院病案数字化项目管理经验②所有驻场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与参选人存在劳动关系,接受保密培训并签署保密承诺,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公告发布日后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须提供公告发布日后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参选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2.接收与受理:在截止时间前于正常工作时间内接收参选文件。供应商应确保其密封的参选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建议充分考虑交通、排队等不确定因素,预留充足递交时间。
3.递交形式:仅接受现场递交。以邮寄、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非现场方式递交的参选文件,采购中心均不予接受。
4.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9号院-综合行政二区-采购中心2办公室(D1-035)。
5.文件要求:
1)参选文件应编制目录及页码,牢固装订成册(建议胶装),提交壹式壹份,并须在整本文件侧边加盖骑缝章(骑缝章有效)。
2)文件封面及包装外袋应清晰注明:北京口腔医院病案数字化技术服务服务项目参选文件 –(供应商全称)”。
3)参选文件正本的所有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报价函、服务方案、业绩证明、项目团队资料等)及正文每页,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参选文件内容应清晰、完整。
5)参选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组成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详细报价、服务方案、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介绍资料等。
四、评审办法与标准
1.评审程序:采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与综合评分法相结合的方式。
2.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公告第二、四条规定进行审查,未通过者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3.综合评审: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参选文件,评审委员会将按照附件《综合评分表》进行独立评审并打分。
4.成交候选人确定: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总得分最高的参选人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概要
1、提供病案数字化技术服务
对我方提供的原始病案资料,负责组织人员于我方场地完成病案的整理、扫描、索引编目、质检、数据挂接归档等在内的全部数字化技术服务,并向我方提供数字化成品数据。
病案扫描电子图像要求:①规格:原件1:1尺寸,TIFF或JPG格式;②分辨率:不小于200dpi。
质量要求:
①扫描图像清晰、数据完整;符合阅读、还原要求;
②索引与图像挂接正确率100%;
③影像、数据库索引匹配准确率100%;
④接受定期抽检,差错率超过2%时,整批次全部返工;
⑤资料整理按要求严格分类排列,并在工作完成后,按要求完整还原,按原顺序归档入原始病案袋,保证还原后病案的正确性、完整性。不可改变病案顺序,或出现错页、倒页、漏页等问题,不能遗漏或遗留病历资料。
原装订病案,应重新装订整齐,
符合隐私保护和保密要求
2、适配已有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系统
服务方生成的病案数字化材料,应能够适配或兼容我院现有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系统和历史数字化病历资料,能够对所有已数字化病历资料实现索引查找、借阅权限管理和线上审批流程、病历导出(含批量导出和特殊格式导出等)等其他我院提出的符合现行病案管理需要的工作要求。
3、符合保密要求,履行保密义务
(1)服务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我院的病案原件、目录以及电子文件等,服务费必须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带出工作场所或人为向外泄露。同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一切必要的管理,协助我院保证病案数据安全。
(2)需遵守我院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相关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服务实施期间接触到的任何属于甲方的病案相关材料,保证其保密性。
(3)除了技术服务实施期间必要的工作需要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人为使任何第三知悉相关病案内容。
(4)应当于加工完成时或于我院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我院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病案信息的一切载体。若记录着相关病案信息的载体是由服务方自备的,且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我院将信息复制到指定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信息消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官网(网址https://www.dentist.org.cn/Html/Index.html)的“信息公开/招标采购”栏目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9号院-综合行政二区-采购中心2办公室(D1-035)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10-57099802(工作日8:30-10:30,13:30-16:30)
电子邮箱:bjkqyycgzx2026@163.com
八、附件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采购中心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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